學習生字: Viagra = 偉哥

閱了路透社的科學版時看到的。路透社這篇報導說:有監察組織投訴,在 Wall Street Journal 賣整版的 Viagra 廣告可能會引致性傳染病機會增加。當時心想,這個 Viagra 字在垃圾電郵中是見得多了,不過為何用途那麼像「偉哥」呢?於是在 google 找一找……果然估計沒錯。Viagra 就是「偉哥」的正式英文名。我現在才知是否太遲?

再找一找,呵。原來它在不少地方已經失了專利,原因在於申請專利之前不少國家生產的藥早就有了「偉哥」的有效成分,雖然用途是原創的,但藥物本身不是原創,當然不能有專利。還是美國公司,絕對該打。

想一想也覺得有趣:如果在香港的報紙賣整版的偉哥廣告,版面上寫了大大隻的「重振雄風」會有甚麼後果?我很想看看之後傳媒、輿論和政府會有多混亂……

Tagged as , • Categorized as Langu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