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03-24
讀書的這幾天日子,一言以蔽之,簡單。簡單到幾乎接近悶的程度。老實說一直以來都是有些擔心的(上兩次走得稍遠一點就出亂子了),所以這一兩天必須趁可以上網的兩三小時,將所有要做的東西都做完。但以外的時間都是留在旅館房內,三步不出閨門了。
況且,在房內是有無線網絡卻用不了的狀態,所以沒有了晚晚坐在電腦前的情況,而且又要自己盡量洗衫,所以每一天的生活都變得有規律很多,但反而更不習慣了。
當晚初到貴境的情況,現在還猶有餘悸,的士方面就算了,重演一次孤身走我路實在不是味兒。而且初到達旅館時,已經是半夜,等了幾分鐘都沒半隻鬼影出來櫃檯,實在覺得很沮喪。
這間旅館是沒有早餐的,但旁邊是一間餐廳加酒吧,加些錢就可以每朝早到餐廳那邊吃早餐。(那一點錢在香港的標準來說就不是一點了,折算是每餐 $100 港元)似乎所有英式的早餐都差不多是一模一樣的,在最初到倫敦時那間酒店提供的是 breakfast buffet,我通常選吃香腸、煙肉、煎蛋、蕃茄、草菇、焗豆,有時加麵包,飲的可能是果汁/茶/咖啡;到了旅館這邊,吃的完全是一模一樣的東西,竟一樣也沒變,這個原來稱為 full breakfast。另有一款稱為 continental breakfast 的,材料比較少,當然也比較平。
第一堂因為不熟悉道路,所以遲了一點。一看課程,發覺其中的內容已經識了大半,但包裝十分好,尤其是使用的軟件包裝絕對一流,要用的工具、設定全部都包了 installer 方便安裝,主機方面部部有 1G ram,開幾個 vmware 的 virtual machine 完全不成問題。
時間編排方面比較悠閒,上半節和下半節各有一個 tea break,飲食都有供應,而且課程包括午餐 buffet,算是 OK 的。倒是溝通方面有些麻煩,除了我之外,幾乎所有人都是英國人,就算不是也可以說流利英語,唯一是我比較差,聽書是完全沒問題,但平時大家談話我就有點跟不上了,所以這幾天的午餐和 tea break 時間有點覺得悶。
每個學生的 profile 都很厚,個個都做了多年 security 的工作,不是在政府就是在大公司,不過可能因為是高級行政人員,自己親目出馬做 lab 不太習慣。
頭兩天完全沒有機會上網,真的悶透頂,後來知道這個商務渡假村有另一間場所可以用無線網絡,才擠出放學後的一點時間過去。做工夫也要爭取時間做,是有點麻煩的了,但總比沒有無線好得多。
(五天的堂終於上完了。不過不能花時間上網,我還要找一找車站在哪兒。)
2006-03-24
(這是 3 月 23 日午餐時 tutor 說的故事,據說是真人真事。)
有人看到一份和 IT 有關的工作,裏面要求求職者有 CISSP 證書的資格,不過登廣告時寫錯字,變成了 CSSIP。該求職者當然去見工,到了面試時:
面試者:「你有沒有 CSSIP 的資格?」
求職者:「這其實是你們寫錯字了,正確的名稱應該是 CISS…」
面試者:「對不起,我們這裏已經有五個求職者有 CSSIP 的資格了。」
求職者:「……」
2006-03-24
這一個多星期以來,最開心的要算是到荷蘭那兩日一夜了。雖然剛到時被入境人員留難了一會(或許在檢查香港護照是否可以在荷蘭用吧),之後也沒問題了。Stefan 已經在等我,立即就載我到他家中。
燕豪芬環境和加拿大的低密度住宅區差不多,環境一流,當然有不少地方有待建設,但即使是市中心,空氣也比香港的要好得多了。温度方面,則和倫敦差不多。
第一天不能走太遠,因為 Stefan 兩公婆住的屋在裝修,到市中心兜個圈就回頭了,那時才知道整個城市(甚至整個荷蘭)都是 Philips 的根據地,市民用的電器大半都是 Philips 的,它的物業也多得不得了。而且所有 Eindhoven 的商場在星期天都是關門大吉的,平時要工作的人,買甚麼都得在星期六買完(有些商店在星期六也不是全日開門的)。
中午那一餐在市中心吃,或許基本上整個歐洲都不像香港的節奏那麼急,吃的東西全部是慢慢端上來的。雖然我看不懂餐牌,不過他有解釋給我聽,結果要了個荷蘭式的 omlets(像煎蛋多一點),不過很多料,像 salad、麵包等等,又要趕着回去,所以最後吃不完。
好像一部份餐廳的餐單都比較簡單,酒和啤酒佔了不少,有些主菜和餐前菜,幾種 omlet,一兩款沙律,還有一些我都忘了,兩次都是差不多一樣。或許別的餐廳不會差太遠。
之前已經聽聞他的妻子是香港人,果然她的姐姐和母親就住在我那裏附近,雖然只是一年回香港一次,但廣東話不覺得退步很多,還很流利,只是很偶然才要用一兩句英語而已。她煮的菜也不錯,晚飯和第二日的早餐都吃得很飽。
第二天過去 Amsterdam,乘車要個半小時左右。途中映了不少相,不過質素是比較差沒錯(我拍照經常會手震),回香港後再 post 吧。整個 Amsterdam 幾乎遊了一個圈,想不到有些地方比得上旺角,可能是星期日的關係。
最深印象的,是不少樓宇都超過 100 年歷史;有些會將樓宇年齡刻在外面,看過其中一幢更是 13xx 建成的。不過,所有樓宇都保養得得好,表面上看不像超過 30 年樓齡,和香港的差太遠了。固然香港天氣潮濕是一大因素,但有做保養的話斷不會將樓宇弄得破敗殘舊的。
整個 Amsterdam 路邊大部份的燈柱、防撞柱都有三個 X 的標誌,這三個 X 就是 Amsterdam 的象徵,很多公物都有。
另一大特色:大麻在荷蘭是合法的,而且很奇怪,大部份的國家將 soft drug 當成大敵來看待,罪案、血案等等都算賬算到它頭上;但荷蘭沒有這樣做,罪案率卻沒有因為 soft drug 而增加很多。不少商店都公開售賣大麻、別的煙葉、煙槍等等,原料也可以隨時在不同的酒吧買到。其實我很想買一兩支小的煙槍的,不過可惜時間太趕(乘車來回也要三小時),結果最後沒買,很遺憾。
還未完呢。sex shop 在荷蘭也一樣流行,一條街就有幾間,不是擺性愛工具出來買(SM 的也有),就是真人 show。黃色事業也是合法的,甚至據稱,有些倒霉小姐沒錢沒地方住,政府會幫她們安排地方住和企街做生意。在 Amsterdam 其中一條街(那裏好像是遊客區呢),兩邊的二樓對着外面是全玻璃,小姐們就擺張椅子坐在窗前。當然沒那麼簡單——有些是全祼的!總體來說,有些很刺激,但另一些很噁心~~
購物方面,則是香港優勝一點了,購物天堂這個稱號不是容易摘下來的。號稱貨品最多最齊的地方也不及香港的多。而且不知是否我的錯覺,好像有些東西和倫敦差不多貴?例如 McDonald,一餐比較大的要 5.xx 歐元,但人們平均收入除稅後只比香港好一點。但當然,別的東西(例如樓價)又不像香港那種開天殺價,生活也比較悠閒(燕豪芬附近沒有夜生活的),所以到最後算在一起的話,生活還算不錯。
臨走前只買了很少很少東西,因為要坐車回去他們家裏、收拾、趕到機場(雖然他們住的地方離機場很近),還要預早時間 check-in,所以沒買甚麼特別的貨品。
原來在 EU 之間乘飛機,最便宜的是 Ryanair,撇開交稅不說,有時可以有免費機票的,還有另一間 Easy Jet,不過據說還是 Ryanair 平一點。雖然飛機上的飲食全部都要 $(我要了一小瓶橙汁,一鎊左右),不過算來還是很便宜的。只要記得不要選星期日的機票就行了(比別的航空公司平日還要貴)。在機場裏,別的航空公司的櫃位幾乎沒人排隊,就只有這類平價機票的櫃位擠滿了人,幾乎連上機也遲了。
2006-03-23
那兩天的記憶開始模糊了。不過可以肯定一點,就是工作進度很慢(特別是自己),有些懶散的感覺。同時,開始在附近買多些東西了。
最記得是第四日的晚上出外吃飯,大家都選不定位置,到最後是其中一個 developer 選了附近一間中國餐廳(因為門口是中文字,有點像篆書)。初時除了幾個在吃喝的客人之外,連半隻鬼也看不到,後來老闆娘(?) 才慢慢走出來。和她說了 “four cups of tea please”,她大喊「四杯茶」,嘿嘿,餐廳是香港人開的。
侍應除了老闆娘較老之外,還有嫩的一男一女,還以為她們是一家人,不過當問過其中一個之後才知嫩的只是打工。我要的所謂 “Imperial Fried Rice” 像極了福州炒飯,不過很多很多,我只能吃一半。
聽了 developer 們在談天,才知道原來卡斯特羅在古巴是極受歡迎的,很像新加坡的李光耀,用的是鐵腕政策,但不知為何很受人民愛戴。另外,美國一向將古巴孤立,但現在情況不同了。古巴和另一國家組成聯盟(忘了是哪個),在經濟上互惠互利,之後幾乎全南美都參加了,甚至本來和美國友好的國家都差不多全部倒戈,看來以後除了北美和歐盟之後會有第三大勢力出現。
最後一天因為其中兩個 developer 要參加另一個會議,只剩下一個,加上我和泰國的 helper 也只是三個人,更懶了。泰國 helper 的功課做得好,基本上 Ubuntu 是第一個完整地支援泰文的輸入和顯示的。不過我就差得多了,還要靠 atie、freeflying、minghua 等人作為主力,我只是旁邊稍為協助一下。
晚上 Mark 訂了位,在總部附近吃晚飯,不過不是同桌,Mark 之前已經有約和別的人同桌吃飯,我們三個則和之前走了的兩個 developer 一起吃。鴨胸肉味道不錯,比那個聖誕節的「滲血的石頭」好得多。
吃飯前曾到總部參觀一下,地方出奇地小,最多 500 呎左右,只是供管理人員坐的,所有 developer 都是在家工作。離開前拿了一兩片 CD(不是 Ubuntu 哦),但很可惜,不夠時間拿給 Mark 簽個名。
2006-03-23
我到現在才醒悟自己多麼固執。以下是一般軟件使用 GPL 時所附加的句子,說明適用的 GPL 版本、disclaimer、和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的地址等等。它也有 SLAT 的「參考中文版」,比較如下:
| 英文版 |
中文版 |
| XYZ is free software; you can redistribute it and/or modify i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s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; either version 2 of the License, or (at your option) any later version. |
XYZ 為自由軟體;您可依據自由軟體基金會所發表的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規定,就本程式再為散布與/或修改;無論您依據的是本授權的第二版或(您自行選擇的)任一日後發行的版本。 |
| XYZ is distributed in the hope that it will be useful, but WITHOUT ANY WARRANTY; without even the implied warranty of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. See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for more details. |
XYZ 係基於使用目的而加以散布,然而不負任何擔保責任;亦無對適售性或特定目的適用性所為的默示性擔保。詳情請參照 GNU 通用公共授權。 |
| You should have received a copy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long with XYZ; if not, write to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, Inc., 59 Temple Place, Suite 330, Boston, MA 02111-1307 USA |
您應已收到附隨於本程式的 GNU 通用公共授權的副本;如無,請寫信至自由軟體基金會:59 Temple Place – Suite 330, Boston, Ma 02111-1307, USA。 |
就算是當面的批評我現在也照說可也。這個「參考中文版」不是逐個字照譯是甚麼?連標點符號也是一個不漏的照抄,不要說沒有真正的法律參考價值了,甚至根本不是中文。以往我固執於一點:如果有標準譯法的話應該跟隨。可是自從看了傅雷的文章後才肯定了自己一向相信的原則,如果只要一個英文字換一個中文字地照搬,那麼翻譯者大可全部退休了,現在的程式已經可以做到。所以這種「標準」,我到現在才醒悟,根本連跟隨的價值也沒有。
即是說我現在的翻譯原則是:有標準的話應該跟隨——垃圾除外。
2006-03-22
在荷蘭的兩日一夜玩得很開心,只不過一直放心不下的是,回來後要怎樣才找得到訓練場地附近的旅館。在網上檢查過一次,如果我早一個小時回倫敦的話,只要一程車就到,但只差這個小時就已經是天堂與地獄之別,它說要半夜坐三四程車,幾乎早上才到。
上次領教過半夜坐車是甚麼滋味,今次當然有些不甘心,於是在附近找找有沒有捷徑。徘徊了一會,發覺 stansted express 火車有到 Cambridge 的,決定再冒一次險,到了 Cambridge 後坐的士。這就是第二次噩運的開始。
這裏最大的問題是,我找中了一個不識路的司機。的士一直摸黑走呀走的(途中我有點擔心不夠現錢,那架是普通的士,不接受 credit card),後來要在那區問一個警察才找到旅館。我心裏有點怯的,因為我知道那裏有兩間同名的旅館,雖然大家距離不遠,但摸黑走路的話也不知怎樣走啊。所以我和司機說,會到旅館內問一問,無論確認是否那一間,都會出來通知司機,估中的話當然最好,估錯的話就再找第二間。
果然,我是找錯了另一間,裏面的職員向我解釋另一間在哪個方向、要怎樣走,於是我出了旅館,找那個司機再兜一次。
結果怎樣,大家都該或多或少估中了。那個司機早就逃之夭夭。
但很奇怪,我完全沒有覺得司機背棄了我,反而甚至覺得他這樣做比較明智。換了如果是我,自己不識路,乘客更加不識路,寧願不做這趟自找麻煩的生意,況且又不是和乘客有親,走了對自己有益無害。

只不過我要一個人拖着行李,開始在高速公路上邊走邊問了。走了一會,發覺越走越不是味兒,找着一間類似渡假村的地方,最後是裏面的 security guard 救了我,為我指點迷津。
現在剛在旅館的房間內寫第二次的廢話,本來還高興房間有無線網絡的,不過原來 signal strength 是 1/70,根本上不了網,唯有明天早上上堂時找個機會 upload 吧。
(Post 的時間已經是第二天上完堂了,因為課堂是不能上網的。)
2006-03-19
終於嘗到流落異鄉不識路,要在街邊守夜的滋味了,簡直一流。
最後一晚工作後,Mark Shuttleworth 約了所有 developer 在距離總部不遠的地方吃晚飯,本來我想帶行李的,不過被人提醒了搭的士可能要附加費而打消了念頭。到吃完晚飯,覺得時間不對勁,因此自己早走了,回到酒店拿行李就走。這時已經十時半,可是我不懂乘通宵巴士,偏偏早上六時多飛機就會飛,又不能乘早上的地鐵。一邊擔心時間趕不及,一邊怱忙趕路到車站。然後噩運就接踵而來了。
到了該乘火車到 Stansted airport 那個站,偏偏這幾個月封了,那裏的職員提醒我要到第二個地鐵站轉乘火車,都已經出了閘,又要付多 3 英鎊囉。好了,到第二個站轉乘火車,最不幸是自己做功課做不足,連要乘到哪個站,中間轉多少次車,全部不知道。幸好 (?) 糊里糊塗就跟人出車了,那時才知道那個站剛好是轉車的站。不過,這不代表好運。
到了第二架火車該到的時間,忽然間顯示牌上的火車資料就不見了,換成尾班車的時間,而尾班車是不會到機場那條線的。原來這就是英國的火車。真是拍案叫絕啊。見人人都離開車站了,我沒選擇,也一樣得離開。
好了,在車站外,我可以做甚麼呢?附近的區域雖然不是不毛之地,但處處是建築地盤,沒有酒店、沒有吃的地方,巴士站的巴士到哪裏也搞不清楚,在只有 3-4 度甚至更低的環境下,一個人提着行李在街頭徘徊,真的「過癮」得很。
當時心情我就不想再提了。這時救了我一命的有三樣東西:一是 name card,二是手套,三是 credit card。何解?
- 在自己完全不識路的情況下,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問人。而在那個環境,幾乎連找人問也找不到。幸好當天和各位 developer 搞小型 key sign party,有了其中兩人的 name card,就立刻打電話給他們。他們見到我有難,也很熱心幫忙,最後幫我找到了 call 的士的電話。
- 在那種時間打電話,幾乎令手凍傷,之前一直覺得不需要的手套,現在竟然發揮它的作用了。
- 當時帶的現金不夠,developer 們又提醒我乘的士貴得很,一直擔心不已。打電話時收到天大的喜訊:credit card 也可以用!
折騰了這麼長的時間,寫這篇廢話的時間,我終於在機場了,不過因為時間是早上 3 時,整個機場攤滿了等入閘的死屍,找個空位坐也沒有,所以現在正在 cafe 買杯咖啡坐下。
終算萬幸,周末可以見到 Stefan 帶我逛一下荷蘭。本來想說有一天總比沒有好的,不過現在未必了。因為:
- 火車票報廢,$200
- 一程的士,$1200
- 改兩程機票,$3100
本來我一直覺得夠錢用的,由這小時開始,真的開始擔心了。雖然見識到倫敦的士和火車是甚麼一回事,但學費實在貴了點。之後十來天的食住還未準備,但願自己能完整地回到香港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