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溯:荷蘭之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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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多星期以來,最開心的要算是到荷蘭那兩日一夜了。雖然剛到時被入境人員留難了一會(或許在檢查香港護照是否可以在荷蘭用吧),之後也沒問題了。Stefan 已經在等我,立即就載我到他家中。

燕豪芬環境和加拿大的低密度住宅區差不多,環境一流,當然有不少地方有待建設,但即使是市中心,空氣也比香港的要好得多了。温度方面,則和倫敦差不多。

第一天不能走太遠,因為 Stefan 兩公婆住的屋在裝修,到市中心兜個圈就回頭了,那時才知道整個城市(甚至整個荷蘭)都是 Philips 的根據地,市民用的電器大半都是 Philips 的,它的物業也多得不得了。而且所有 Eindhoven 的商場在星期天都是關門大吉的,平時要工作的人,買甚麼都得在星期六買完(有些商店在星期六也不是全日開門的)。

Eindhoven 某餐廳外

中午那一餐在市中心吃,或許基本上整個歐洲都不像香港的節奏那麼急,吃的東西全部是慢慢端上來的。雖然我看不懂餐牌,不過他有解釋給我聽,結果要了個荷蘭式的 omlets(像煎蛋多一點),不過很多料,像 salad、麵包等等,又要趕着回去,所以最後吃不完。

好像一部份餐廳的餐單都比較簡單,酒和啤酒佔了不少,有些主菜和餐前菜,幾種 omlet,一兩款沙律,還有一些我都忘了,兩次都是差不多一樣。或許別的餐廳不會差太遠。

之前已經聽聞他的妻子是香港人,果然她的姐姐和母親就住在我那裏附近,雖然只是一年回香港一次,但廣東話不覺得退步很多,還很流利,只是很偶然才要用一兩句英語而已。她煮的菜也不錯,晚飯和第二日的早餐都吃得很飽。

第二天過去 Amsterdam,乘車要個半小時左右。途中映了不少相,不過質素是比較差沒錯(我拍照經常會手震),回香港後再 post 吧。整個 Amsterdam 幾乎遊了一個圈,想不到有些地方比得上旺角,可能是星期日的關係。

Amsterdam: 建築物年份

最深印象的,是不少樓宇都超過 100 年歷史;有些會將樓宇年齡刻在外面,看過其中一幢更是 13xx 建成的。不過,所有樓宇都保養得得好,表面上看不像超過 30 年樓齡,和香港的差太遠了。固然香港天氣潮濕是一大因素,但有做保養的話斷不會將樓宇弄得破敗殘舊的。


Amsterdam: 燈柱

整個 Amsterdam 路邊大部份的燈柱、防撞柱都有三個 X 的標誌,這三個 X 就是 Amsterdam 的象徵,很多公物都有。


另一大特色:大麻在荷蘭是合法的,而且很奇怪,大部份的國家將 soft drug 當成大敵來看待,罪案、血案等等都算賬算到它頭上;但荷蘭沒有這樣做,罪案率卻沒有因為 soft drug 而增加很多。不少商店都公開售賣大麻、別的煙葉、煙槍等等,原料也可以隨時在不同的酒吧買到。其實我很想買一兩支小的煙槍的,不過可惜時間太趕(乘車來回也要三小時),結果最後沒買,很遺憾。

Amsterdam: Sex Shop

還未完呢。sex shop 在荷蘭也一樣流行,一條街就有幾間,不是擺性愛工具出來買(SM 的也有),就是真人 show。黃色事業也是合法的,甚至據稱,有些倒霉小姐沒錢沒地方住,政府會幫她們安排地方住和企街做生意。在 Amsterdam 其中一條街(那裏好像是遊客區呢),兩邊的二樓對着外面是全玻璃,小姐們就擺張椅子坐在窗前。當然沒那麼簡單——有些是全祼的!總體來說,有些很刺激,但另一些很噁心~~

購物方面,則是香港優勝一點了,購物天堂這個稱號不是容易摘下來的。號稱貨品最多最齊的地方也不及香港的多。而且不知是否我的錯覺,好像有些東西和倫敦差不多貴?例如 McDonald,一餐比較大的要 5.xx 歐元,但人們平均收入除稅後只比香港好一點。但當然,別的東西(例如樓價)又不像香港那種開天殺價,生活也比較悠閒(燕豪芬附近沒有夜生活的),所以到最後算在一起的話,生活還算不錯。

臨走前只買了很少很少東西,因為要坐車回去他們家裏、收拾、趕到機場(雖然他們住的地方離機場很近),還要預早時間 check-in,所以沒買甚麼特別的貨品。

原來在 EU 之間乘飛機,最便宜的是 Ryanair,撇開交稅不說,有時可以有免費機票的,還有另一間 Easy Jet,不過據說還是 Ryanair 平一點。雖然飛機上的飲食全部都要 $(我要了一小瓶橙汁,一鎊左右),不過算來還是很便宜的。只要記得不要選星期日的機票就行了(比別的航空公司平日還要貴)。在機場裏,別的航空公司的櫃位幾乎沒人排隊,就只有這類平價機票的櫃位擠滿了人,幾乎連上機也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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